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夏季台汛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委系统和直属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台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属台风影响偏重年景,且梅汛期出现短期集中降水的可能性较大。又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台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带来的灾害,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现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高温、大风、暴雨等恶劣气象因素增多,且夏季台汛时期,降雨量较大,土体中含水量较高,容易引发次生灾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系统及直属各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做好防范大风、暴雨、雷电灾害性天气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等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对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应对灾难性天气的防范措施。
二、加强检查,切实消除灾害天气隐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系统及直属各单位要督促全市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要加强建筑工地防范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灾害的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围墙、生活设施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临时围墙的安全管理;市房管局、市国土局要加强对拆迁工程临时围墙的安全管理;市城管办和市执法局要加强对庭院改善工程临时围墙的安全管理。
重点对临时围墙是否按相关标准图集施工,是否对建筑、拆迁工地内作业人员和建筑工地外周边居民的安危有直接影响,是否满足抗台风、暴雨的要求,围墙周边是否堆放建筑材料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满足要求的要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重建。同时,对施工现场的宿舍、厨房、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处于危险地段的临时设施不得住人,应全部撤离,妥善安置;对住人的工棚,经加固后仍不能达到安全要求的,也应全部撤离。
(二)加强深基坑、高边坡支护的检查。做好对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放坡和及其支护情况的稳定性检查,按规定设置观测点,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预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坍塌及其对工地生产生活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地下工程和土石方工程,重点要做好防止大雨淹灌、排水防涝工作。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要及时撤离人员,防止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