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合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动用部分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合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动用部分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沪保监复[2010]292号)
上海合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动用保证金的请示》(合晖(2010)6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你公司原保证金缴存金额为一百万元整,根据《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
》第
四十一条
,现准予你公司动用部分营业保证金五十万元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