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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康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康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沪保监复[2010]293号)
上海康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动用营业保证金的请示》(康强[2010]00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已于2010年11月2日被批准解散,根据《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第
四十二条
规定,现准予你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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