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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从2008年选派大学生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工作有关政策解答》的通知

  答:由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公示。
  13.大学生“村官”延期一年考察后,还可以再延期一年考察录用吗?
  答:只能延期一年。
  四、关于录用手续办理
  14.这次2008年选派大学生量化考察合格的,其公务员录用时间如何起算及何时起薪?
  答:录用时间从选派大学生服务期满次月起算,即2008年8月份报到的,录用时间从2010年9月份起算;2008年9月份报到的,录用时间从2010年10月份起算。起薪时间从录用当月起计算,由当地财政起薪。
  15.这次2008年选派大学生量化考察合格的,还需要进行录用体检吗?
  答:原则上不再体检,在办理公务员录用时,使用考取“村官”时的体检结果。若当时没有体检的,则应进行体检。
  16.这次2008年选派大学生量化考察合格的,其录用公示期限多长?
  答:拟录用的公务员,其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17.这次2008年选派大学生经量化考察合格,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还实行试用期制度吗?
  答:根据《重庆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2008年选派大学生经量化考察合格,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再安排试用期。
  此外,属于《重庆市从2008年选派大学生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规定范围内的2008年选派大学生中,解除协议后参加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并被录取的,按照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但其服务基层时间可计算为工龄。
  18.属于《重庆市从2008年选派大学生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规定范围内的2008年选派大学生中,未解除协议并定向参加201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人民警察后被录取的,其考察录用手续如何办理?他们是否有试用期?
  答:对他们按照《重庆市从2008年选派大学生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量化考察合格后,按照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不再安排试用期。
  19.属于《重庆市从2008年选派大学生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规定范围内的2008年选派大学生中,按照规定参加公开遴选并拟选任的,其考察录用手续如何办理?
  答:对他们按照《重庆市从2008年选派大学生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量化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先办理录用为乡镇公务员相关审批手续后,再按照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20.从选派大学生中录用公务员,需提供用编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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