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具体考察对象,考察预告应在什么时间发布?
答:考察预告应在开展“双述双评”前3个工作日发布。
三、关于量化考察工作的具体问题
4.参加“双述双评”的人员包括哪些?
答:对选派到乡镇机关的大学生开展考察时,群众公认度测评为乡镇机关中层干部及以下工作人员,组织评价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选派到村的大学生开展考察时,群众公认度测评为所在村党员、村委会委员和村民代表,组织评价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5.如何确定“双述双评”到会人数的有效性?
答:按照《重庆市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测评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进行测评。有效票达到参评人数的4/5,测评有效。建制村党员人数多的,各区县(自治县)可酌情确定参会人范围。
6.空白票、未填写完全票是否算有效票?
答:空白票、未填写完全票都算有效票。
7.如何认定是否属于“截留”的问题?
答:按照《关于切实解决乡镇“截留”大学生“村官”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按文件出台清查整改工作结束把握,即2009年5月10日前,不予追究。2009年5月10日后,凡未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的,视为“截留”。关于抽调、“截留”的认定,有组织抽调原因的,查看有关手续为依据。
8.如何把握在村工作时间?
答: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计算为工作时间。
9.如何理解和把握《重庆市从2008年选派大学生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九项“两年内无故不在选派岗位上服务,累计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这一规定?
答:这里的“无故”指的是未经同意请假,擅自离开所在村工作岗位。
10.如何理解和把握《重庆市从2008年选派大学生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在选派服务期内因生育哺乳、疾病住院治疗离开服务岗位,未能完成基本服务期限的”这一规定?
答:这里的“基本服务期限”是指选派在村工作2年的服务期限。在选派服务期内因生育哺乳、疾病住院治疗离开服务岗位,超过 30日(含30日)的,按未能完成基本服务期限计算。
11.大学生“村官”有事假吗?
答:大学生“村官”事假的确定,可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处理。
12.由谁对选派大学生量化考察结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