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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行动顺利开展,成立自治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苗 欣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狄永江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施 军   自治州安监局局长、州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才吾格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其格加甫  自治州监察局副局长

  叶尔肯   自治州经信委副主任

  张玉珉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艾西丁·夏木西丁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忠诚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金博   自治州环保局副局长

  钱龙兴   自治州水利局局长

  赛买提   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郑成华   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冯家奎   自治州安监局党组成员

  达瓦加甫  自治州旅游局副局长

  赵大文   自治州农机局副局长

  张天虎   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刘德敏   自治州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安监局,具体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冯家奎同志兼任。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

  重点内容: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集中打击和整治重点。

  ㈠ 共性内容。

  ⒈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⒉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⒊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⒋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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