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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朝阳隆昌汽车维修站等两家机构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朝阳隆昌汽车维修站等两家机构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527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申请北京市朝阳隆昌汽车维修站等两家动用保证金的请示》(中华财险京发[2010]18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北京市朝阳隆昌汽车维修站”和“北京玉增元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分别动用各自保证金2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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