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2〕1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拟定的《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努力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促进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47号)和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我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行动由自治州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自治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承担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县市、口岸要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牵头负责,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工作重点
以2012年“道路客运安全年”为契机,进一步促进道路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㈠ 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卧铺客车和县级客运企业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