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达祺信商贸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539号)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市达祺信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申报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华保京字[2010]11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市宏都汽车维修站”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该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该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二、不予核准“北京市达祺信商贸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2.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 : 2010年9月27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801965099 | 北京市宏都汽车维修站 | C类 |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北坞村东200米平房 | 机动车辆保险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