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业训练,强化协同配合。
⒈制定完善预案。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立足本区域内的危险源和可调用的救援资源,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灾情等级、组织指挥、处置程序、通信联络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⒉强化救援训练。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对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技术、战术研究,强化对新技术装备的操作应用,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训练,提高指挥决策和科学施救水平。
⒊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人才队伍建设。由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建立应急救援专家人才库,大力培养和保留各类优秀应急救援人才。“十二五”期间,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大队指挥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2012年,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应急救援指挥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率不低于30%,到2015年,争取支队至少有1名应急救援指挥高工,每个中队配备有中队长助理,普通中队士官比例达到55%,特勤中队达到75%,攻坚组达到85%。
⒋强化联动演练。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大队与辖区内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及专业救援力量建立联训制度,各县市、口岸每年组织开展1-2次的合成演练,全面检验应急响应、指挥、处置、保障能力,提升综合救援水平。
五、工作要求
㈠ 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是推进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解放思想,创新实干,扎实推动本《意见》的实施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
㈡ 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市、口岸,各部门要对照《意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制定本级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层层分解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㈢ 严格考评,奖优罚劣。各县市、口岸要严格落实《意见》中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地方年度绩效考评,自治州人民政府将按照《意见》内容对各地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县市、口岸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成熟做法,形成长效奖励竞争机制,深入推动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
附件: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五年建设进度表
地区
| 2011年
| 2012年
|
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
| 县级中队建设
| 地震
救援队
| 战勤保障大队
| 培训基地
| 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
| 县级中队建设
| 特勤队伍
| 地震
救援队
| 战勤保障大队
| 培训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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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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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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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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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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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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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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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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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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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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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中队
建设
| 特勤
队伍
| 地震
救援队
| 战勤保障大队
| 培训基地
| 县级中队
建设
| 特勤队伍
| 地震
救援队
| 培训基地
| 县级中队建设
| 特勤
队伍
|
博乐市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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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精河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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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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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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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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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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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⒈表中未列的,为已完成建设内容,“○”表示需要建设的内容;⒉截止2012年底,自治州成立应急救援支队,各县市、口岸全部组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⒊截止2013年底,消除消防队站建设和特勤站建设空白点;⒋截止2014年底,地震救援装备全部配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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