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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城市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城市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2〕10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自治州城市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州城市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育清   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成员:周会民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宏伟   自治州国资委主任

  杨志强   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汤 毅   自治州财政局局长

  赵德强   自治州监察局局长

  马克斯加甫 自治州审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苏 卡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新建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徐 江   自治州建筑规划设计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建设组(项目部)、项目监督组和资金管理组。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自治州城市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负责项目选址、落实建设用地和完善工程规划设计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建设资金的筹措;研究、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项目建设组(项目部)分设两个建设组。

  项目建设一组。组长:李宏伟(兼),副组长:那生巴特(州国资委副主任)、朱晓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徐江(兼);成员:州国资委张兴博、王延卫、王江伟。

  项目建设二组。组长:杨志强(兼),副组长:达·吉仁太(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朱松春(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徐江(兼),成员: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张庆平、贺斌、叶载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项目建设方案、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技术方案咨询、论证、招标等工作;负责督促和检查施工监理的日常工作;负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文件资料提供与确认工作;负责确认招标采购材料的品种、数量、技术参数等;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质量抽查、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确认,参与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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