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鞍山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

  第十五条 重点税源企业一经确定后,负责信息归集工作的税务人员应当于10日内分户采集重点税源企业静态信息; 应当于企业季(月、年)度所得税申报结束后3日内分户采集当期重点税源企业动态信息;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采集上报省、市级重点税源企业其他信息。

第二节 税源分析

  第十六条 所得税重点税源分析,是一项通过对涉税信息和数据的测算分析,全面了解纳税人经济活动的发展变化,发现可能存在涉税疑点和问题,经过与纳税人的信息回馈和实地核实,逐步规范纳税人的涉税行为,为所得税重点税源管理提供支持的税收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 所得税重点税源分析包括:所得税收入组织工作质量分析、所得税负担分析、所得税纳税遵从度分析、所得税税源情况分析、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分析、所得税征管措施落实情况分析。
  第十八条 所得税收入组织工作质量分析包括:应入库税款增长率、实际入库税款增长率、准期入库率、当期实际入库率和本年累计入库率、期末欠税增长率、所得税额与收入弹性、所得税额与利润弹性等指标分析。
  所得税负担分析包括:名义税负率、实际税负率、税负差异系数等指标分析。
  所得税纳税遵从度分析包括:纳税遵从度、准期所得税纳税申报率、所得税税款缴纳率、所得税准确申报率等指标分析。
  所得税税源情况分析包括:利润额增长率、应纳税所得额增长率、利润与各项财务指标弹性等指标分析。
  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分析包括:本期所得税减免额、本期所得税减免率、本期所得税退税额、本期所得税退税率、纳税调整增加额增长率、纳税调整减少额增长率、纳税调整净增加额增长率等指标分析。
  所得税征管措施落实情况分析包括:本期所得税查补税款率、本期所得税滞纳金入库率、本期所得税罚款入库率、欠税清理率、汇算清缴应补(退)税率等指标分析。
  第十九条 综合以上指标分析,对指标正常的可以不进行处理。对异常的指标,深入实地调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信息回馈

  第二十条 信息回馈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信息的双重反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