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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鞍山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六)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包含本企业的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名单;
  (二)经中国软件协会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证书;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或免征、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投资额、经营期限、产品规格等相关认定证明;
  (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九、动漫企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有权部门颁发的《动漫企业证书》或《重点动漫企业证书》复印件;
  (二)企业当年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名单;
  (三)企业当年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通过国家动漫人才专业认证的、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占企业职工人数比例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人数比例说明;
  (五)动漫产品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比例说明;
  (六)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十、转制文化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一)转制方案批复函;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三)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需提供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四)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五)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机构的,需出具相关部门的批准函。
  十一、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一)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二)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三)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六)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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