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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泰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泰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577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市泰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C类兼业代理机构撤回保证金的请示》(京太保产[2010]10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北京市泰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兴益宏源商贸有限公司”分别动用各自保证金2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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