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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

  1.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项目申请表(2012)》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州、市财政部门,省级各部门或是中央驻滇单位的申报人员,经所属单位同意后,直接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省财政厅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经审查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安排考试。正式申报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至6月25日。
  2.选拔笔试。省财政厅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选拔笔试地点为云南大学。
  3.选拔面试。选拔面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选拔面试时间为2012年8月26日下午2:30-6:00。选拔面试地点为云南大学。
  4.确定培训对象。省财政厅根据选拔考试及面试的结果,确定培训人选。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班招生人数为40人。
  五、培训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学习培训与在职跟踪学习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
  (一)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跟踪学习培养方式进行。
  1.集中学习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为主,目的是通过学习与交流,夯实会计理论基础,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拓展管理视野,培养组织协调能力,为各位学员之间及学员与师资之间搭建一个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核,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
  2.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主要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采取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实行导师制,由培训基地为学员配备导师,提供学习书目、课题项目和辅导服务。在导师指导下,学员按照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自学、应用和调研等,定期参加网络论坛等的讨论,通过网络等实施导师和学员一对一的辅导,按时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有关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研培训基地报送规定数量的学习心得体会、实践应用报告、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提高学员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在职学习的跟踪管理。建立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综合素养。主要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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