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吸引国内重点高校来锡设立独立学院和研究生院,支持高校与国际知名院校创办高水平大学和科研培训机构。对高等院校建设给予重点用地保障等政策支持。支持实施国家“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完善无锡职教园规划和管理体制。鼓励国内外企业专业培训机构入驻园区。
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设立市物联网与云计算产业资金,自2012年起市本级每年安排2亿元;设立市服务业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3亿元;设立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1亿元;设立市企业兼并重组与基地发展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3亿元;设立项目配套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2亿元左右。
14.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统筹产业转型升级相关资金,切实发挥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调整结构,优化投向,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大力推动实施农业科技计划,加大万顷良田建设投入,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园区农业、设施农业、生物农业和感知农业,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奠定坚实基础。
15.加快发展物联网与云计算。重点用于推动物联网、云计算产业化和应用中关键环节重大技术研发、标准制订和公共平台建设。支持微电子、软件等产业发展,鼓励做大做强。支持引进物联网、云计算产业重点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在锡设立的实体性物联网与云计算企业,给予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对列为国家级的应用示范项目,按其直接投入给予资金补贴。
16.鼓励企业技术升级。重点支持企业围绕高端制造、两化融合、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实施技术改造。对企业设备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其项目设备投资额给予奖励。对重点企业产品研发、设计信息化及电子商务运用等的投入,给予补贴。对经认定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或江苏省著名商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分档奖励或授星授牌等表彰。
17.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兼并重组,对重组后注册地在市区并对无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企业,制定标准,给予支持。以信贷奖励补助等方式鼓励银行支持兼并重组企业融资,落实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减免政策。探索设立并购基金,实行“一企一策”,支持重大兼并重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