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

  根据每期培训学员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量身定做”的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
  (一)以培养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交流讲授高级会计人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二)以学员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学以致用,解决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由云南省财政厅、云南财经大学根据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养能力框架构建,制定《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训(企业类)大纲》,印发学员,并不断根据学员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关注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结合经济改革和会计改革等热点问题,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等,拓展学员视野。
  (四)以云南财经大学为主导,开发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训系列辅导教材,形成一套高级会计人才教材库,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国家经济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进程、学员参与学习的效果等情况,定期对培训教材进行充实、修订、完善。
  八、建立培养与使用相结合机制
  建立“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养与使用高度结合的机制,促进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学以致用,发挥所长,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荣誉证书》的人员,将享受下列使用机制:
  (一) 对符合条件的“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择优向财政部推荐为领军(后备)人才、学术带头人候选人,经考试考核通过后进入国家级会计人才库。
  (二) 已取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荣誉证书》的我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将聘任为全省会计管理咨询专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辅导专家。
  (三) 优先取得云南省资助的重点会计科研课题,在课题立项、投标与经费支持上给予适当倾斜。组成团队,并优先向财政部等推荐申请国家级课题项目,为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开展科研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四) 实行奖励制度。对工作实绩突出,在财务管理上有建树、为单位带来明显管理效益的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以及对获得省级或国家级会计科研成果评比奖项的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给予奖励。
  (五) 建立表彰制度。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表彰办法和云南省会计人员表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定期召开的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工作中,“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荣誉的获得,将作为一个重要的评比及考核条件,给予认定,以树立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先进典型,提高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社会地位,影响力和感召力。
  (六) 择优向组织人事部门等用人单位推荐使用,为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使用创造良好环境。
  (七)不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的,在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中将作为重要参考条件,给予照顾。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的,推荐成为云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
  九、培训时间、地点与规模
  (一)培训时间。2012年10月,首次培训时间为20天,培训周期为2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三)培训人数。本期培训班人数为40人。

  附件2:
  材料编号:

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培训项目申请表
(2012)

  申请人姓名: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