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考核规范
第五条 考核指标:发电机组烟气脱硝设施投运率、脱硝效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氨逃逸率。
第六条 135MW及以上单元制发电机组脱硝设施运行管理考核以发电机组为考核单位。所有发电机组不得设立脱硝烟气旁路。
第七条 考核内容
(一)机组脱硝设施运行考核期:机组启动后出力达到额定的50%开始到机组解列前出力降到额定的50%为止。
(二)机组脱硝设施投运率:脱硝设施投运率为考核期内,烟气脱硝设施投运时间除以考核期时间的百分比。
1、SCR工艺脱硝设施投运时间需同时满足
(1)对于液氨作还原剂的机组①任一侧喷氨流量小时均值大于5kg/h;②任一稀释风机电流小时均值大于5A;③烟囱入口氮氧化物浓度小时均值小于等于100mg/m3(W型火焰炉堂的锅炉及2003年12月31日前投运或通过环评审批的锅炉执行200mg/m3);④机组脱硝效率小时均值(双侧脱硝装置的取两侧平均值)大于等于50%。
(2)对于尿素热解工艺的机组①尿素热解电加热器运行电流小时均值大于额定值的40%;②尿素循环泵电机电流小时均值大于5A;③烟囱入口氮氧化物浓度小时均值小于等于100mg/m3(W型火焰炉堂的锅炉及2003年12月31日前投运或通过环评审批的锅炉执行200mg/m3);④机组脱硝效率小时均值(双侧脱硝装置的取两侧平均值)大于等于50%。
2、SNCR工艺脱硝设施投运时间需同时满足
①任一区尿素流量小时均值大于5kg/h;②任一稀释水泵处于运行状态;③烟囱入口氮氧化物浓度小时均值小于等于设计值(2013年1月1日起执行100mg/m3限值)。
(3)循环流化床锅炉
①加装烟气脱硝装置;②烟囱入口氮氧化物浓度小时均值小于等于200mg/m3。
(三)机组脱硝效率
1、SCR工艺:脱硝设施进出口氮氧化物浓度之差与脱硝设施进口氮氧化物浓度的比值,脱硝设施进出口氮氧化物浓度取现场仪表测量值,并经6%标准氧量进行折标。
2、SNCR工艺:不考核脱硝效率。
第八条 当月机组脱硝设施运行数据异常时间累计不得超过本月考核时间的5%,异常时段如能提供现场脱硝设施正常运行的证据(如DCS曲线等),则投运率按实际情况进行校核。数据异常时间超过5%的应及时向省环保厅报告,否则按脱硝设施未投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