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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福沃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兼业代理险种变更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福沃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兼业代理险种变更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61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福沃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C类兼业代理机构变更险种的请示》(京人保财险发[2010]45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不予核准“北京福沃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变更事项(详见附件)。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兼业代理资格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兼业代理资格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统计时间 : 2010年11月2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审批结果原因
1801704147北京福沃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险种变更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类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类;货物运输保险未核准申请代理险种与主业不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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