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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参加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培训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参加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培训的通知
(冀海函〔2012〕75号)
秦皇岛、唐山、沧州市海洋局:
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司定于5月底至6月初,开展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培训工作。请你局抓紧通知本市相关县(区)海洋部门,确定参加人员,并将汇总后的培训人员名单于5月17日中午12点前传真至省海洋局海洋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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