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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金狮小区二期“顺海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金狮小区二期“顺海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黔价房〔2010〕222号)


贵州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贵阳金狮小区二期“顺海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报告》(黔建经房发[2010]98号)已收悉。根据你中心提供的金狮小区二期“顺海组团”在建项目成本构成资料和省成本调查监审局提供的《金狮小区二期“顺海组团”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成本监审报告》,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黔府发[2005]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黔府发[2005]10号文件有关规定的通知》(黔府发[2009]12号)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有关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中心在建项目金狮小区二期“顺海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狮小区二期“顺海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为:多层住宅3164元/平方米;小高层住宅355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3649元/平方米。单套销售价格由你中心按照在销售基准价基础上多层住宅上浮幅度不超过6%,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上浮幅度不超过8%的原则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以上价格含不动产营业税,黑白可视楼宇对讲系统、塑钢门和中空塑钢窗、有线数字电视安装工料费、低压用户报装工料费(供电一户一表费)、供水一户一表费、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费、远程智能抄表系统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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