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吉林省高等教育代表团赴台湾考察的通知
(吉教高字[2012]17号)
各高等学校:
为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学习和借鉴台湾先进教育管理经验,我厅拟于2012年8月组织吉林省高等教育代表团赴台湾进行访问,考察时间为7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内容
1、举办座谈会,考察台湾高等教育体制、高等教育政策及走向,高校行政管理及科技在高等教育管理中的应用,了解高等教育热点问题以及政府管理或影响高等教育的手段及方法,学习借鉴对方先进的教育管理经验和培育企业人才模式。
2、考察台湾清华大学、东海大学和文化大学三所院校,并观摩台湾高等教育与企业合作比较成功的典型范例,交流经验与座谈等。并就高等院校学科专业建设、课程改革、高等教育的评估与评价方法等开展交流讨论,商讨合作办学及建立校际友好交流关系的细节问题,签署合作交流意向书。
3、与台湾高等院校及教育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根据我省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与其开展有针对性的交流与合作,如教育工作者及教师短期交流与培训等。
二、考察对象
我省高等学校原则上每校选派一至两名参加。党委书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均可参加此次考察。
三、考察时间
本次考察计划于2012年8月8日至14日在台湾进行,考察人员30人左右,考察时间为7天。
四、考察经费
考察费用预计在人民币15000元左右。考察经费由派出学校自行解决,主要用于往返旅费及在台湾期间的一切费用。
五、考察工作组织管理
各学校负责推荐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省教育厅领导,高等教育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提供材料
请与团人员于5月20日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报送到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相关表格可登录吉林高教教学网下载:
1、单位同意函1份(包括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出访时间、目的和内容,费用负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