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2〕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
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为切实做好《
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
《纲要》)实施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方案如下:
一、分工原则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
《纲要》实施中的不同作用,重点明确政府责任,对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任务不作分解。
--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政府履行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政策举措、健全法律法规、编制实施规划等方面的主要任务。
二、责任分工
(一)构筑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
1.构建战略高地构架体系
逐步构建以面向东盟开放为重点、国内区域合作为基础、产业发展为支柱、经贸合作为内容的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框架。(市发改委牵头)
积极推动南宁保税物流中心提升为综合保税区。(市北部湾办牵头)
加快建设南宁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国家和自治区加工出口基地及服务外包基地。(市商务局牵头)
推动建设面向东盟的南宁商务总部基地。(市商务局牵头)
规划建设1-2个产业优势明显、开放程度较高、发展特色鲜明的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市发改委牵头)
2.加强以东盟为重点的对外合作交流
积极推进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深化南宁-谅山-河内-海防-广宁经济走廊合作,积极参与泛北部湾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区域合作。(市发改委牵头)
深入推进在南宁-东盟国际商务区建立外商咨询服务中心等国际合作基地建设。(市投资促进局牵头)
推进南宁与东盟各国无障碍旅游圈建设。加强与友好城市的交流合作。(市旅游局牵头)
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重点扶持我市企业和产业“走出去”,利用东盟国家的丰富资源和广阔市场壮大发展,积极拓展与欧美、日韩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市商务局牵头)
3.加强对内合作交流
深入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市北部湾办牵头)
配合自治区加快推进“电子北部湾”建设。(市城乡数字化办牵头)
大力推进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建设。(市北部湾办牵头)
积极参与西江经济带的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南宁港六景、牛湾等作业区物流中心,加快调整沿江六景工业园区等园区的产业布局。(市工信委、交通运输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