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工商、经信、农业、商务、水利、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3.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市、县政府要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食堂、“小饭桌”及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商店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教育部门要牵头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创建“健康安全校园”。要全面排查并严厉打击“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严重违法活动。各市、县要出台本地餐厨废弃物处理的具体办法,确保“地沟油”不流入非法渠道;太原市承担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国家试点工作要有新的突破;长治市作为2012年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试点城市,要积极做好试点工作。各市、县政府要通过重点场所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公安、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
4.开展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农业部门要以当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加大对农药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严格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登记管理,积极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证后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强化检打联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兽药生产经营执法检查活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以蔬菜主产区和生猪调出大县、肉牛和肉羊养殖优势县为重点,大力推进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养殖园区建设,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落实养殖和生鲜乳、生猪收购贩运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养殖基地、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推行产地准出制度,完善问题产品追溯查处机制,依法查处和打击生产环节使用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和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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