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报单位报送的地方志资料年报包括主体资料、大事记资料、人物资料、专题资料、图表资料、附录资料六项。
(一)主体资料:主要记载本行业、系统各组成部分发展变化情况,这是资料的重点。
1.本行业、系统主体资料的编写,以市志办下达的资料年报提纲为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本行业、系统主体业务的发展变化情况,如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实施情况等;
(2) 开展本行业、系统主体业务的基本条件,如机构、人员(包括领导)、经费、基础设施等;
(3) 本行业、系统主体业务的管理情况,如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情况以及重大改革等;
(4) 本行业、系统主体业务相关的统计数据,变化较大的重点业务要有横向、纵向比较的数据;
(5)反映本行业、系统特色、特点的资料,以及本行业、系统发展变化中的典型事例;
(6)与本行业、系统主体业务相关的必要的背景资料(说明主体业务发生及变化的时代背景、事件背景及政策依据的资料)、佐证资料(对主体资料加以说明,增强主体资料真实性和可信度的资料)。
2.本行业、系统主体资料的编写采用记述体,编者要对原始资料加以综合、消化、考订,在融会贯通的基础上,按资料原意进行编写,不夸大、不歪曲。
3.本行业、系统主体资料年报所使用的主要原始资料要注明资料出处。注明出处的文字统一放在相关类目之后,具体要求如下:
(1)档案资料:注明收藏单位、案卷号、目录号、全宗号、标题、作者;
(2)书籍(音像)资料:注明作者、书名、页码、出版单位、出版年月;
(3)报(刊)资料:注明报(刊)名、年月日及版次(期序)、作者、标题;
(4)文件资料:注明发文单位、时间、文件名、文号;
(5)网络下载资料:注明网站(网址)、文章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二)大事记资料:主要记载本行业、系统大事、要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人物、经过、结果等。入选大事记资料的大事、要事,必须在本行业、系统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资政、教育和查考价值。
1.大事记资料的记载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处级单位机构设置以及辖属情况的变化;
(2)处级实职主要领导人的任免;
(3)重要法规、方针政策的制订、颁布与实施;
(4)涉及本行业、系统的重要会议的召开及作出的重要决定、决议;
(5)本行业、系统重大改革措施的制订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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