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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加强对民族体育发展及产业发展的研究和传承,不断挖掘和传承我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办好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民族体育赛事,促进各民族、地区间的交流,扩大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国际影响力。

  加强群众体育宣传和科研工作。进一步发挥宣传和科技保障作用,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借助全民健身日、广西体育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加大对群众体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知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群众体育的科学研究、项目推广和科普工作,不断创新群众体育活动形式和内容,普及新的体育健身知识。

  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纳入学校教育考核主要指标。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锻练,继续办好“未成年人传统健身游戏大赛”,倡导科学、健康的青少年健身和运动理念。办好各级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配合教育部门,办好学生运动会及其他体育赛事活动。

  (二)不断增强竞技体育总体实力

  坚持实行业余训练三级管理体制,加强对市、县体校(体中)、训练点的管理和指导,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科学发展的业余训练网络,保持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打好基础,选好苗子,积极输送体育人才。加强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将该校建设成自治区领先的高水平运动人才培训中心,加强裁判员、教练员培训,推动我市竞技体育实现新跨越。推动业余训练深入校园,走“体教结合”之路,构建选才、育才、成才的完整、系统、科学的教育训练体制。每年参加业余训练的学生人数有所增加。

  引导社会力量开办训练点,对全市重点项目和业余训练网点进行整合。引导各单位发展自身拳头项目,实现“一县(区)一品,以品牌带动业余训练发展”目标。利用全社会各方力量,举办各类体育竞赛,拓宽招生渠道,挖掘培养更多、更优秀的苗子,到2015年,全市业余训练网点增加到60个。

  力争平均每年向上级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及全国高等院校输送优秀体育人才60人以上。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力争有1-2名南宁市籍运动员参赛。参加自治区第十二届运动会、第十三届运动会保持金牌数和团体总分第一名,参加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第八届城市运动会力争比赛成绩超上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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