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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十二五”时期扶贫工作面临形势分析

  (一)新形势。《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新扶贫标准提高到2300元(2010年不变价)。扶贫对象上,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政策措施上,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实行扶贫开发和生活救助“两轮驱动”;实施途径上,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共同推进;工作重点上,重视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强调进村入户。

  适应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农村贫困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结构、增强自我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快改善贫困地区落后面貌的有效途径,对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南宁率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机遇。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吹响了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号角,对新阶段扶贫开发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自治区出台的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以及28个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和政策扶持,是深入推进扶贫开发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经济总量扩张和结构调整加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进而增强城市带动、工业反哺能力,为深入推进扶贫开发,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条件。

  (三)新挑战。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约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一是农村扶贫对象的规模仍然较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国家新的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把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自治区决定广西新的扶贫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标准执行。按这个标准,南宁市贫困人口达99.2272万人,而且分布面广,多数居住偏远、分散。二是特殊类型地区贫困问题仍然较突出。“十二五”期间,我市上林县新增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邕宁区为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在全市新确定的224个贫困村中,纳入国家规划的155个,马山县、隆安县、上林县等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的滇桂黔石漠化区及自治区划定的未列入国家片区规划的大石山区、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等连片特困地区生存发展环境比较恶劣,基础条件比较差,致贫因素复杂,返贫问题突出。三是扶贫产业支撑力不强。正在开展示范的百香果、中药材规模种植扶贫产业还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经济来源仍比较缺乏。四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仍较薄弱。几年来,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但是与实现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的目标要求相差巨大。村屯道路等级普遍偏低,通达质量较差;农田水利设施落后,安全饮用水问题较为突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比较差。贫困地区基础条件先天不足,后发展难度大,在短期内很难有根本的变化。五是贫困地区劳动力综合素质较低,内生发展能力不足。同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贫困地区发展差距还要拉大,一些贫困人口分散在大石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特殊类型贫困地区,脱贫难度大,扶贫成本上升等。这表明,我市减贫脱困仍面临着巨大挑战,扶贫开发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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