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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南府办〔201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南宁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
(二〇一二年二月)

  目录

  一、“十一五”时期扶贫成就和经验

  (一)成果显著

  (二)主要经验

  二、“十二五”时期扶贫工作面临形势分析

  (一)新形势

  (二)新机遇

  (三)新挑战

  三、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奋斗目标

  四、扶贫对象与重点

  (一)对象

  (二)重点范围

  五、主要任务

  (一)专项扶贫

  (二)行业扶贫

  (三)社会扶贫

  (四)国际合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扶贫开发责任

  (二)建立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管理机制

  (三)完善金融、财税、土地服务等贫困地区优惠扶持政策

  (四)完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机制

  (五)建立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六)加强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

  (七)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

  (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九)加强扶贫研究和宣传工作

  (十)加大扶贫监测和督查力度

  附:南宁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项目表(略)

  努力缓解和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和神圣使命。“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深入贯彻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及《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具有重大意义。

一、“十一五”时期扶贫成就和经验

  (一)成果显著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加大政府投入,动员社会帮扶,积极开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培训、参与式扶贫试点等重点工作。五年来共投入扶贫资金达4.52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1.3亿元,对全市317个贫困村分三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扶贫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至2010年底,按当时1196元扶贫标准,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下降至22.44万人,317个贫困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1633元增加到3293元,翻了一番。绝大多数农户有稳固住房,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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