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2〕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0年,我省在57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按照当时1550元的扶贫标准,对246万农村贫困人口进行了识别确认和建档立卡,为瞄准对象实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2012年起,中央决定将扶贫标准提高到2300元,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扶贫开发政策全覆盖。按照这一新的政策要求,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规模由246万人扩大到452万人,扶贫工作范围由现有的57个扶贫开发重点县扩大到所有农业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及省委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确保《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规划扶贫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的基础性、制度性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生活靠低保、发展靠扶贫”的工作机制和分工布局,切实抓紧抓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努力实现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要求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最低保障的基础上再给予扶贫开发支持,帮助其通过劳动进一步增加收入、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原则要求。

  遵循科学、规范、简便、可操作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农村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贫困户档案,瞄准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建立“基本生活靠最低保障、脱贫致富靠扶贫开发”的新机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