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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加快重点领域人才聚集。在“三重一优”产业、领域或部门设置南宁市特聘专家岗位,至“十二五”期末选聘南宁市特聘专家50名左右,带动培养一批中青年人才;建立高层次人才创新资助制度、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加快推进产学研结合,大力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设立“南宁市杰出人才贡献奖”,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予以奖励。至“十二五”期末,全市在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的产业人才占全市人才总量50%以上,公共事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占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总量的50%以上。

  (二)强化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

  --突出抓好公务员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公务员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专业化行政管理能力等能力建设标准。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分类指导,重点抓好四类培训。初任培训主要突出适应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任职培训着力提高在新的职位上履行职务的素质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专门业务培训要按照公务员队伍专业化要求,力争对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轮训一次。更新知识培训是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公务员在职培训,培训突出前瞻性,培训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五年公务员各类培训总量不少于40万人次。

  --实施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南宁英才”等七大人才培养工程。在南宁市“三重一优”单位中,自2011年起连续5年选拔3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纳入“南宁英才”培养工程,选派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跨国公司进行轮训。加强与外事部门和海外人才中介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在邕外国专家库及留学回国人才库。以区域合作逐步深入为契机,重点加强面向东盟的人才开发。每年选拔100名涉外高层次人才进行培养,重点建设一支通晓东盟各国语种和英语等其他外语的人才队伍。加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力度和财政投入力度,组织和协调国内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帮助南宁市企事业单位确定博士后招聘计划及研发项目。实施“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至“十二五”期末,在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等学科和技术领域,选拔培养10名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100名具有区内先进水平、1000名在南宁市各学科、专业、工程、项目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规模。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开发力度,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进修深造,逐步形成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长效机制。力争到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总量达到30万人。

  --加大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坚持城乡统筹,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每年组织5000名在职职工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大力实施青年技能成才培训工程,每年财政资助1000名城乡不能继续升学的“两后生”开展多渠道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积极推进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对1.8万微型企业创办人员进行创业知识培训。启动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项目,每年选拔在专业教学教改、科研革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培养前途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创业培训讲师进行培训。完善和组织市、县两级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定向转移就业培训、失地农民培训等各类培训。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技能型人才培训计划”、“岗位成才示范工程”、“名师带徒样板工程”,支持和鼓励企业将职工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活动,在关键岗位、工序设立首席职位、培育技能领头人,广泛开展各类技能竞赛、练兵比武活动,每年评选表彰10名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和30名首席技师。

  (三)创新就业创业工程建设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并落实好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壮大区域经济规模,提高吸纳就业的容量和能力。“十二五”期内,每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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