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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整合工程。积极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劳动者就业的需求,以提高服务水平、完善网络建设、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岗位信息(就业信息)为抓手,全面改造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及其分市场,用2年时间,实现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的互联和互通,即实现两个市场就业信息和求职信息的联网,并对在两个市场的所有求职人员实行统一、标准化的求职就业服务。至“十二五”期末,两个市场在组织体制、基础建设、服务功能等各方面全面整合,成为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

  (三)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完善工程。“十二五”期末,完善全市全部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做到网络到位,服务定点,让广大城乡居民在社区(行政村)便享受到就业、社会保障、维权等服务。按计划完成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2012年末,完成全市全部乡镇(街道)、社区及100个重点行政村就业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建设。

  (四)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在体制上,创新社保经办服务模式,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向城区、社区(行政村)下延。至“十二五”期末,市级建立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六城区定点建立300平方米左右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分中心,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和各城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分中心实现网络互联,为市民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社会保险服务。实施金保工程社会保险数据中心扩容(升级)工程,数据中心容量由原可容纳200万人数据容量的规模扩大到可容纳800万人的数据容量。建设全市社会保险电子档案项目,实现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上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完善人才引进政策,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依靠项目吸引人才,鼓励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的人才落户南宁;定期举办人才交流会,为人才双向选择提供平台;参加国内大型招聘会,引进区外高层次人才;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对人才发展的投入,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出入境、长期居留、职级、税收、保险、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大力建设和充分利用人才小高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南宁市特聘专家、首席专家制度、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等特色载体,在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和优势企事业单位中引进一批高层次的领军人才。积极实施“邕籍人才回乡创业工程”,制定南宁籍在外人才返乡建设计划和南宁籍在外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计划,鼓励南宁籍在外专家采用兼职、项目推动等方式参与家乡建设,吸引南宁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

  --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建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认定和选拔标准体系,打破国籍、地域、隶属和体制限制,通过从海内外大力引进和自主发掘培养等途径,争取集聚一批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紧跟世界科技发展方向的杰出专家;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在相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一批在专业技术方面崭露头角,具有较大发展潜能的青年骨干人才、青年后备人才。多渠道、多方位邀请高层次的国内外专家来南宁市开展多形式的项目合作研究、指导、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等活动。积极引进海外人才和海外智力,力争5-10年时间,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邕创新创业。至“十二五”期末,累计选拔100名左右具有较大潜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作为企业家培养工程人选,每年选派20名左右人选到国内外著名企业、高校和相关机构学习、研修和挂(任)职锻炼。

  --不断提升人才小高地建设水平。“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在制浆造纸、化工产业、物流、金融以及基础教育、文化传媒、公共卫生等领域建设5-8个市级人才小高地载体,并重点培育2-3个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推进人才小高地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充分调动和使用外部人才资源。通过形式的多样性促进人才小高地的多样性,扩大人才小高地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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