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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和统筹城乡一体化作为工作主线,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提供重要保障。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形成门类比较齐全、数量比较充足、结构比较合理、整体素质优良、综合实力不断提高的人才队伍,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竞争优势;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职业能力建设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形成就业机制比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格局。

  1.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到2015年人才总量达到110万人,年均增长5%以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占人才总量的70%,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36%,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0%。到2015年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3%,人才贡献率达到26%。

  2.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进一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城乡均等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建立,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新增4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3.人力资源素质明显提高。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建立,技能劳动者队伍不断壮大。开展创业培训2.5万人、职业技能培训45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20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9.1万名。

  4.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适应的基金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基金监管更加有力,基金安全更有保障。至“十二五”期末,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71万人、160万人、44万人、40万人、38万人。

  5.收入分配格局更趋合理。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不断促进职工工资水平提高。至“十二五”期末,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得到较大的提升。

  6.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0%以上。“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期结案率达到92%以上。

  7.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以“金保工程”建设项目为基础,全面改造和建设社会保险信息化子系统建设、公共就业服务子系统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就业社保资金内控监管应用系统,完成市本级和自治区社会保险数据、就业服务信息的通道接口、社会保险经办档案一体化系统建设,全面实现市本级数据大集中以及社会保险服务、公共就业服务全程电子化管理。

  三、重点工程项目

  (一)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结合南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趋势要求,到2013年,依托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建设一个能容纳1万人的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配备相应规模的机械、电子等基础设备和实训工作室,建立数控机械加工、电工、模具钳工、计算机应用、汽车维修和药物制剂等6个专业,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实行在岗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争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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