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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4、开展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交流

  在商务部、国台办、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小组的支持下,在厦门市举办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交流、产业对接、学术交流、专业培训等活动。探讨冷链物流产业先进技术、发展趋势,分享冷链物流成功运营经验,增进企业合作与行业技术交流。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市台办主任为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台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信息化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厦门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国税局、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海沧保税港区管委会、市物流办等为成员单位的厦门市推进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政府层面的工作机构,指导和推进产业合作试点工作,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确认试点项目和内容,探索合作模式;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扶持措施;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把厦门市物流协会作为主要工作助手和民间交流机构,开展对台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人员由上述相关部门的业务处室、厦门市物流协会、冷链物流试点企业、高等院校、技术研究机构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组成,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与“台湾两岸冷链物流技术与服务联盟”进行对接,为两岸冷链物流企业搭建合作平台,促进两岸冷链物流产业的深度合作。

  (二)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与制度

  1、建立工作机制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厦门市与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工作小组的联系单位,开展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研究,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意见与建议;参与试点企业、试点项目的调研,推荐试点企业、试点项目,以及协调推动企业试点进度。

  2、开展信息通报制度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商务部有关司局、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工作小组每月通报一次厦门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3、实行工作例会制度

  每年在厦门或台湾举办一至二次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会议、展会,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企业展览、交流、对接,推动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工作健康和快速发展。

  (三)设立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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