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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推进畜牧业发展。科学划分禁养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不断优化畜牧产业结构,稳定发展生猪生产,重点发展奶牛、蛋鸡、肉鸡及地方优良品种。大力推广畜牧“五新”,推进种养结合的生态发展模式,促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科学化、无害化生产经营。

  (四)推动水产品养殖。合理布局水产养殖区,推进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100个。加大先进渔业机械应用,建设推广陆上工厂化、湾外海域养殖、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标准化养殖基地等现代渔业模式,培育我省优势养殖品种产业带,形成有竞争力的区域性品牌。落实远洋渔业自捕鱼进口免关税等优惠政策,扩大我省远洋渔业规模,推进福州市远洋渔业渔货贸易基地成为我国远洋渔业渔货交易的集散地。

  (五)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完善畜禽、水产良种繁育体系,重点完善种畜场的基础设施和优化种质种群结构。推进品种引优改良工程,推广优良种猪选育,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提高畜禽良种质量和供种能力。发挥我省国家级水产原种场、水产良种场和省级水产良种场的作用,加快建设和改造一批现代化的水产苗种生产基地,扶持发展一批标准化水产原良种场和遗传资源保种场,增强水产良种生产供应能力。

  三、提升流通效率

  (一)推进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农改超”,采取多种形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以及为农产品物流提供配套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快建设配送系统,加强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等冷链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生鲜农产品流通企业、交易市场的信息化建设,促进农产品网上交易。

  (二)推进产销衔接。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以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形式建立直供直销点,扩大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鼓励商贸企业向“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转变,向生产领域渗透,定点定牌生产,形成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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