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加安汽车用品服务部等两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677号)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加安汽车用品服务部申报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华保京字[2010]145号)和《关于北京北方新兴长安铃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州分公司申报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华保京字[2010]14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北方新兴长安铃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州分公司”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该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该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二、不予核准“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加安汽车用品服务部”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2.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 : 2010年12月21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692344444 | 北京北方新兴长安铃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州分公司 | C类 | 北京市通州区佟麟阁大街7号 | 机动车辆保险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