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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南宁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南宁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南府发〔2012〕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2011年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的《南宁市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各责任单位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评,并进行了网上公示。现将2011年度南宁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隆安县人民政府、马山县人民政府、宾阳县人民政府、横县人民政府、武鸣县人民政府、上林县人民政府、江南区人民政府、青秀区人民政府、邕宁区人民政府、兴宁区人民政府、良庆区人民政府、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委会、南宁相思湖新区管委会,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南宁市林业局、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农业局、南宁市水利局、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30个环保目标责任单位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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