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协调服务,共同推进项目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政发〔2011〕37号),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各级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环保、国土、住房城乡建设、节能、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要把千项重点技改项目作为今年工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工作重点,要在重点项目资金、土地、劳动力、能源、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的配置上进行倾斜。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理项目核准备案、环保、土地、规划、节能、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要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要把项目实施与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要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的资金支持力度,大力引导企业开展好“一企一技术”、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业基础能力提升、品牌战略等活动,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首台套重大装备等政策,着力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配合,积极为重点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落实好增值税转型和进口设备免关税等政策,降低企业投资成本。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考核。各市和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技术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做好对工业发展情况跟踪监测和信息统计、信息发布,围绕落实全省“十二五”规划、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和“蓝黄”两区建设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本地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把技术改造重点聚焦到提升质量、改善装备、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安全、“两化”融合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来,着力解决影响质量和效益的深层次问题,突破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和重点产品的发展瓶颈,不断开创技术改造工作新局面。要建立重点项目信息档案,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分析、督促和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在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工业调整振兴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