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大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2]4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大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2012年大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部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但是,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点多面广,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体制机制建设和监管手段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治理整顿成果,继续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一、全力做好“十二届全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市人大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
(一)“十二届全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是我市今明两年的工作重点,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全运会食品安全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制定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做好供应基地筛选、食品运输、检验检测等工作,圆满完成全运会测试赛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2013年正赛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各相关监管部门、市公安局)
(二)配合市人大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市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并积极利用此次契机,推动《
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体制建设,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有效解决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重点问题,切实改进和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各相关监管部门、市教育局、市建委、市公安局)
二、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