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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政函〔2012〕7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广大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 “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 ”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工业体系建设,坚持以管理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的发展方向,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为提高全省各类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企业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全省广大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省政府决定,授予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等23户企业 “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企业”称号,颁发奖牌和奖金;授予卢西伟等46名个人 “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在企业管理创新领域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广大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要求,服务大局,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努力创新企业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积极转变企业经济增长方式,不断开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为确保企业快速增效,企业职工收入持续增加,企业经济健康运行,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企业名单

  2.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企业名单

  (共计23户)

  主营业务收入百亿元以上的企业5户: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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