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学生营养办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黔学生营养办发[2012]2号)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在全省65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区、特区)全面展开,其他县也正积极开展地方试点工作。为进一步营造“计划”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做好“计划”实施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工作方案,因势利导开展及时、准确、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各地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板报、专栏、标语、宣传单、宣传画等各种媒体或载体,重点宣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政治意义、主要内容、供餐模式、工作要求、食品卫生知识、营养科学知识等内容,全面、准确、深入宣传和解读“计划”实施的相关政策,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的良好氛围。
二、各地要在主干道沿线和学校内外刷写“计划”宣传标语或设置固定宣传广告牌。标语要做到美观、大方、醒目且不易被损毁。在集思广益的的基础上,省学生营养办收集整理了各市(州)、县一些好的标语(见附件),推荐给全省使用。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宣传片、给家长的一封信、印制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等喜闻乐见形式,深入细致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计划”政策,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通报学校的具体做法,征求家长的意见,取得家长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三、各地要及时开展“计划”实施的舆情分析,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关注度较大的相关情况,及时掌握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努力改进工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等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实施“计划”的具体做法,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避免造成被动局面。
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