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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通州支公司董梁、顺义支公司姚远、北京市东城支公司杜岩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通州支公司董梁、顺义支公司姚远、北京市东城支公司杜岩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21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董梁、姚远、杜岩松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京[2010]8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董梁、姚远、杜岩松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中的有关规定,核准董梁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通州支公司、姚远北京分公司顺义支公司、杜岩松北京市东城支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请尽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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