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贴近群众创新宣传形式。要根据当地实际和受众特点,开展不同形式、内容丰富、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传箴言平台,创作发送一批
社会保险法宣传短信;创作通俗易懂、群众参与度高的歌曲、情景剧、小品、快板、动漫、宣传画册等文艺作品,将枯燥的法律条款转化成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要组织宣传服务队“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镇街”、“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信息“三送”活动,通过零距离宣传,进一步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四)大力宣传生动案例和正反典型。要深入宣传各区县和企事业单位保障职工合法保险权益的生动案例和先进典型,报道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同时,对贯彻落实《
社会保险法》不力和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深度报道和跟踪采访报道,发挥示范和警示作用,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
(五)密切关注社会反响,做好舆论引导。对密切关注职工群众对实施
社会保险法的反应,准确掌握舆论动态。对反应比较集中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正面引导,消除负面影响,营造“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氛围。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
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并于6月27日前报市局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法规处)。
(二)密切协调,分工合作。要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法制部门、司法部门、工会等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支持,整合职能优势,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
社会保险法宣传周各项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