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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重庆市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各校应严格按照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齐全、内容准确无误。
  (二)上报材料务必按顺序(①附件3及困难证明汇总;②附件4汇总;③公示材料汇总;④学校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⑤学校汇款信息;⑥附件5。)依次排列并装订。除票据外,其余全部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加盖公章。图片资料均冲印6寸大小,并附光盘。

  附件3:
  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学制 
所学专业 班 级 
家庭住址 
通讯方式 
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及收入状况 
品学综合评价(班主任填写)思想品德综合评价:一年级成绩(勾选):   □优秀    □良好                 班主任签字:
贫困证明(此处不填,须另附贫困证明)
学校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基金会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附件4:
  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受奖学生统计表

  学校名称(公章):
序号姓名性别入学时间专 业家庭困难情况受奖助学生综合评价奖助等级奖助金额(元)备注
          
          
          
          
          
          
          
          
          
合计人数 合计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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