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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重庆市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重庆市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11〕115号)


各市级以上重点技工院校:
  为帮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技工院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自强自立、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为国家建设需要的技能型人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19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1-2012年度我市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华育奖助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技工院校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学生。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配的名额,我市今年享受华育奖助学金名额数为200人,标准为人均1000元,总计20万元。设置奖助学金为三个等次,分别为1200元、1000元、800元(各校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各校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华育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2),认真组织做好2011-2012学年度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各校要将提交的《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受奖学生统计表》(附件4)、学生贫困证明及公示材料(可用照片),于2011年9月9日前报我局。
  (二)我局将于9月23日前将汇总的材料一并报中国职协审定。待审定、资金下拨后,我局于2011年10月31日前统一拨付给各受助学校。
  (三)各受助学校要将受奖学生签名的《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发放统计表》(见附件6)及相关宣传报道材料、颁奖照片(或光盘)等资料在2011年11月11日前报我局,待汇总后报中国职协。
  (四)各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受助学生资格审查及奖助学金等次划分工作。发给学生的奖助学金不能用于抵扣学生在校期间的其它费用。要确定具体工作联系人,抓紧组织开展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并按期报送有关文字和图片材料,积极稳妥地完成好这项工作。

  联系 人:罗美敏,胡婷婷
  联系电话:63873613;

  附件:1.重庆市华育奖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名额及奖助学金数额分配
  2.重庆市华育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3.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申请表
  4.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受奖学生统计表
  5.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受奖学生汇总表
  6.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发放统计表

  附件1:
  重庆市华育奖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名额及
  奖助学金数额分配表
  单位:人
序号市重以上学校一等二等三等合计名额
1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34310
2重庆电力高级技工学校34310
3重庆市化医高级技工学校34310
4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34310
5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34310
6重庆市工业高级技工学校34310
7重庆机械电子高级技工学校34310
8重庆市行知高级技工学校34310
9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34310
10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校34310
11重庆市商务高级技工学校34310
12重庆冶金高级技工学校34310
13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技校34310
14重庆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34310
15重庆市万州技工学校34310
16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34310
17总参谋部通信部直属工厂职业技校34310
18重庆建筑技工学校34310
19重庆市天府技工学校34310
20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34310
合 计6080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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