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1〕9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订的《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社保部令第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适用于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或者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举行的职称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配套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