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1〕106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干部)处:
近期,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人社厅函〔2011〕123号),以下简称《通报》,现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通报》精神。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同志和具体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通报》精神,要以《通报》的事件为戒,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更加自觉地遵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各项规定。要将《通报》印发至本地区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事业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要加快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措施,尚未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要在2011年底前出台。已经出台实施办法的,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分类、分环节细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工作流程。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招聘”。
三、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自查。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要立即对2006年以来执行公开招聘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自查报告于5月底前上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将于今年6月在全市范围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结果公示、招聘方案的核准备案、招聘结果审批和备案、专业考试和面试的组织等情况。
四、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媒体等舆论动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要加强对公开招聘突发性事件的舆情研判,制定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进行妥善处理。要畅通信息渠道,对于重大舆情要及时处置并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