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50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你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金融街支行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交银京函[2011]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领取该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该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新增兼业资格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制作报表日期:2011年1月20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56744799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和22号一层 |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