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渝职改办〔2011〕128号)
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渝职改办〔2010〕83号)、《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微型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
二、时间安排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时间按《2011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进行;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时间由各区县职改办、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对外公布。
三、程序要求
严格按照《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和《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申报和评审工作:
(一)本人申报。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按《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附件4),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微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兼职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向各区县(自治县)职改部门提交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和申报(市工商联的会员单位直接向市工商联申报、档案挂靠市人才中心的通过市人才中心申报)。申报人员学历学位和学术论文(著作)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
1.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和打印;
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
3.学术论文(著作)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www.wanfangdata.com.cn)、“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 www.cnki.net)、“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 www.cqvip.com)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