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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1〕251号)


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
  为加强外国文教专家及聘请资格单位的管理,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外专发〔2011〕108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全市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全市所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
  二、年检内容
  (一)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况;
  (二)本单位外国专家管理制度、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情况;
  (三)外国专家安全防范制度、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制定防范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对涉及安全、政治、宗教等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五)外国文教专家合同规定(工作条件、工资标准、生活待遇、医疗保险等)以及合同附件内容执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经验和教训;
  (六)聘请工作的主要成绩和重要成果及经验,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
  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参照上述年检内容,认真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年检方式
  此次年检采取自检和实地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庆市外国专家局牵头会同市外侨办、市教委、市公安局组成2011年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年检工作小组,开展抽查、年检评估及最后鉴定。
  四、报送材料
  (一)请各聘请单位认真填写《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情况统计表》(附表可从重庆市外国专家局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对将于12月1日-31日来渝就业的文教专家,也要进行统计;
  (二)请各聘请单位参照年检内容,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三)请提交《资格证书》原件(重庆市外国专家局对本年年审意见在证书上盖章);
  (四)请提交书面自检总结报告和《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情况统计表》各一份(附电子版并加盖公章),上述三个材料须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送重庆市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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