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推动教育培训工作
8、抓好大规模培训工作。根据水利改革发展的新要求,组织制定2012年度培训计划。根据水利系统人员多、专业分布广、单位分散的实际,创新培训模式,拓宽培训途径,促进全省水利职工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充分利用各级干部培训机构资源,增加培训经费投入,突出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高层次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县(市)水务局长和乡镇水利站所长培训。做好领导干部到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的调训工作。
9、不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厅党组确定的建设一流水利人才队伍的工作目标,加强对全省水利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职工培养教育管理体系,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满足干部职工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参加培训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推进教育培训与干部任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做好全省水利系统“双向挂职”锻炼干部工作。
四、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
10、严格机构编制和社团管理。切实加强对厅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招聘人员编制使用报请制度,突出抓好省引嫩工程管理处、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省泥河水库管理处等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工作。根据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有关水利社团按规定完成设立、换届、年检、评估等方面工作。
11、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探索适应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管理体制,突出抓好厅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提出各类事业单位机构整合、撤销和编制核定等清理规范意见,积极稳妥地做好有关机构成立、撤销、整合的实施工作。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对厅属事业单位合理划分类别,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基础。抓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1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批复,抓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认真研究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严格聘用制度落实,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确保事业单位和谐稳定。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厅属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科学制定人才招聘计划。进一步完善直接签聘重点院校水利专业毕业生程序,扩大引才范围,完善引才标准,提高引才质量。